首页 ->

新规:禁止晚10点至早8点催收,每天电话不超6次!


为规范信用卡及个人消费贷款催收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1月3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明确,未经债务人同意,严禁在每日晚22:00至次日早8:00进行电话催收、外访催收及其他催收。同时,主动通话的频密程度应控制在合理及必需的范围内,并规定债务人电话未接通的,催收人员对债务人同一联系方式尝试拨打次数当天不宜超过6次。

《指引》对联系“第三人”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定。该《指引》将第三人严格区分为“债务相关第三人”(如债务用于家庭共同支出的配偶)与“债务无关第三人”。原则上严禁对无关第三人进行催收。

仅在债务人本人失联的特定情形下,如其手机号码无效、连续三次或三日无法接通,方可联系无关第三人以获取债务人联系方式或请求转告,且严禁透露具体债务信息。如无关第三人明确要求不得联系,则须停止后续联系行为。

搜索

最新内容

最新评论

  1. 头像
  2. 头像
  3. 头像
  4. 头像
  5. 头像
  6. 头像

    关注微信公众号“信而征”,或者微信、支付…

  7. 头像
  8. 头像
  9. 头像
  1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