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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与大家息息相关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年6月5日发布通知,对1999年制定实施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6 年 7 月 5 日。

一、修订背景与目的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年6月5日发布的《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新规四章二十九条,聚焦存贷款、剔除同业拆借、内部往来等非存贷利率条款,整合散落于各类文件的计息规则,落地利率市场化法治化监管。这是该规定时隔26年迎来的系统性修订,主要原因是原规定制定于利率管制时期,许多内容带有行政管制色彩,已不适用当前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向。

二、主要修订内容整理

1. 聚焦存贷款利率管理

新规将规章名称从《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修改为《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删除了内部资金往来利率等非存贷款利率类型,以及央行监测、调控金融市场利率等非存贷款利率管理职责。

2. 明确央行与金融机构职责

存贷款利率行政管制已全面放开,金融机构可根据央行有关规定和商业原则自主确定存贷款利率。强化行业自律协调,新增央行及其分支机构指导辖区内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的职责。

3. 罚息规则重大调整

核心变化:将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从现行的“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至50%”修改为“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废除沿用 20 余年法定罚息上浮区间,体现出从行政刚性约束向市场化契约安排的重大理念转变,是利率市场化标志性落地,由合同自主约定罚息、宽限期、计息方式,完成贷款定价从行政定规则到市场定合约的转型,赋予金融机构和借款人更大的自主定价空间。

但专家也指出,在个人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中,借款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格式合同中的罚息条款可能因缺乏上限约束而变得过高。

4. 明确高息揽储定义

新增对高息揽储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定义,明确包括但不限于:

  • 违规手工现金 / 转账补利息

  • 突破市场利率自律上限上浮存款利率

  • 存贷挂钩变相加息揽储

此前相关禁止性规定主要见于自律机制倡议文件,约束力有限;写入部门规章后,高息揽储行为获得更明确的定性和处罚依据。“央行+自律机制”联合监管,违规机构将被处罚,整治存款恶性加价竞争。

5. 利率换算标准调整

将日利率计算规则从“年利率÷360”修改为“年利率=日利率×365(闰年为366)”,推动金融机构统一存贷款利率计息规则,减少利息计算纠纷。

三、专家观点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认为,新规方向明确、内容务实,将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更加规范、透明、法治化的新阶段。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新规有利于畅通利率传导机制,缓解银行净息差压力,让银行更可持续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四、反馈意见渠道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件:lilv@pbc.gov.cn

信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邮编:100033),信封注明“《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修改意见”

此次修订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制度补缺,核心在于构建与市场化改革相匹配的规则体系,推动存贷款定价从“政策主导”转向“市场发现”。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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